凌钢股分通知布告,向阳市国资委与鞍钢团体签订《无偿划转和谈》,商定向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团体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钢团体7%股权。本次划转已获得向阳市人平易近当局的核准,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核准。本次划转前,向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团体41%股权,为公司现实节制人;本次划转完成后,鞍钢团体将持有凌钢团体56%股权,成为公司现实节制人。公司控股股东连结不变仍为凌钢团体。本次划转合适《上市公司收购治理法子》划定,鞍钢团体免在发出要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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